阶梯定价将成未来居民用气改革方向
2011-12-12 00:00:00 来源: 巴巴传媒 人气:
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全国范围内的天然气价格改革即将铺开,长期存在的进口气与国内气价格倒挂的矛盾有望缓解。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方案,这次天然气价格只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同时,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增量气两个部分。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85%的水平确定。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分析称,本轮全国气价调整只针对非居民用气,体现了政府保障民生的意图。与此同时,还区分了存量和增量部分,虽然增量气提价幅度相对较大(相当于上涨了30%以上),但由于其整体份额占比较小,因此对下游消费压力影响不会太大。
“预计今年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可能上升至30%以上,甚至可能达到35%左右。”能源研究机构东方油气网天然气分析师吕颖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过低,不能反映清洁高效能源的市场价值。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可以进一步优化天然气市场的消费结构,防止国内天然气市场非理性地盲目扩张,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用气部分,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在专家看来,未来国内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的方向可能是采取类似阶梯电价的阶梯式定价制度。
自2012年7月1日起,全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全面实施。在迄今近一年的时间内,运行效果良好。阶梯气价、阶梯水价在国内多个城市也已经率先试行。
“阶梯式定价体现了多使用者多付费的公平原则,符合我国资源品价格改革的思路。”林伯强表示,阶梯式定价可以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的稳定,同时对超过基本需求的部分,按照市场化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
华东电网发展规划部高级工程师杨宗麟表示,资源品阶梯式定价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增收,而是对长期以来我国偏低的资源品价格进行修正,推动全社会低碳节能环保。
复旦大学能源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力波也认为,阶梯式定价比较符合我国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方向。通过不同阶梯的划分可以区分不同消费群体,使得天然气定价更加科学且具有针对性。但在阶梯等级的划分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消费群体的承受能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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