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采暖期的日益临近,沈城也进入采暖费缴纳高峰时段。您知道吗?因为上水及维修管道的安排不尽相同,各供暖公司办理停供的时间也不尽相同。10月10日,记者采访了沈城多家供暖公司,帮您打探到申请停供的最后截止日期及办理程序。
办理停供截止时间各不相同
惠天热电:截止日期10月26日
如果本采暖期您家不准备采暖,要在10月26日前到所属供热单位营业厅提出停供申请,并办理停供手续。
在11月1日-11月30日申请停供的用户,惠天热电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关栓。您需要按实际供暖天数交纳采暖费。
如果到了11月末,仍未缴采暖费、未申请停供的,惠天热电将给予关栓。由此产生的1个月欠费将由用户承担。
上一年度已办理停供手续,而且本年度仍不采暖的用户,则无需再次办理停供手续。
惠涌公司:截止日期10月31日
10月31日前,用户要到惠涌所属供暖收费站提出停供申请,并办理停供手续。
其余停供政策与惠天热电相同。
皇姑热电:截止日期10月13日
公司规定,申请办理停供手续最后的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管道上水之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最晚不能迟于10月31日供暖正式开始前办理。
办理停供手续时,您需要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交费卡到所属收费站所办理即可。
华发热电:截止日期10月30日
10月30日之后不再办理停供。当年停供当年申请,以后年度停止供暖须重新申请。
恢复供暖手续需要抓紧办理
惠天热电:上年度并没有采暖、这年度需要恢复供暖的用户,10月26日前携带缴费卡、房产证到所属供热单位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经供暖公司现场审验后,具备供暖条件的,按规定缴纳陈欠及当年的采暖费后,方可恢复。
如未能在10月26日前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可在1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请,但需全额缴纳当年的采暖费。12月31日后,惠天热电不再受理恢复申请。
惠涌公司:用户可随时到所属供暖收费站提出恢复供热申请,经所属供暖班组现场审验,具备供暖条件的,缴纳采暖费后,给予恢复工程施工。
皇姑热电:与惠涌公司恢复供暖办法相同。
第二个采暖期小区新入住居民可办停供
秋季,沈城不少新小区纷纷开始办理入住。新入住的小区居民可理办理停供吗?10月1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
去年,市供热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居民采暖收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建筑,第一个采暖期须全部启用室内外供热系统。对房屋所有权人已办理入住手续并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的,供热单位向其收缴采暖费;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采暖费;对已售出但用户未入住的房屋,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不低于50%的采暖费;对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在采暖开栓后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用户按月收缴采暖费,其余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新建居民住宅建筑第二个采暖期按现行其他规定收缴采暖费。”
新建住宅小区第一个采暖期为啥一定要供暖呢?市供热办解释说,通常来说,建筑物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要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要想知道保修期内供热系统是否存在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就必须要让它运行起来。
《通知》中所指的“第一个采暖期”是指整体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而不是针对某个用户。新建居民住宅在完成第一个采暖期的运行测试后,用户按现行规定可以申请停供。已是第二个采暖期的小区中新办理入住手续的用户,也可以申请停供。